测绘工程系服务承诺制度
一、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贯彻执行学院各项规定,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,全心全意提高教学质量。
二、爱岗敬业、治学严谨、乐于奉献,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、创新科研的综合素质。
三、对凡是前来我系办事的人员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热情迎接、以礼相待、及时处理,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和解决,规范性、快节奏、高效率服务。
四、强化服务意识,树立良好工作形象。对来办事的师生和外来人员热情接待,周到服务。做到来有迎声,问有答声,走有送声。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现象。
五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。不侮辱、不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六、公平公正。在学生入党、学生干部选拔和奖助学金评定等评先评优中,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,不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七、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,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、焦点问题,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,化解矛盾冲突,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,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。
八、廉洁自律,培养积极健康情趣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。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、礼物、有价证券,不私自向学生推销、代销商品,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,不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。
九、积极做好测量仪器的发放、检校、维修以及管理工作,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。
十、积极配合学院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其它各项任务。
十一、实行承诺监督机制,上述承诺,若没有严格遵循,师生员工可采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进行投诉。
办公室:S309 电话:2221287
测绘工程系
2010年3月15日